FIRB對購買現有住宅物業的限制
根據澳大利亞 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 法規規定,外國個人一般 不允許購買現有(二手)住宅物業,除非是為了 自住目的 並得到政府批准。
截至 2024年6月澳洲政府進一步收緊政策,推出了 FIRB申請費增加三倍 針對外國二手住宅買家,旨在穩定房地產市場,並抑制非居民需求。
鮮為人知的途徑:發展目的
一個鮮為人知的例外是,外國公民可以申請購買現有住宅物業 用於發展目的。然而,這一類別有嚴格的條件,僅適用於 增加澳洲的住房供應.
要符合此 FIRB 途徑的資格,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額外要求 必須滿足:
1. 交屋時房產必須空置
房產在交屋時必須無人居住。有租戶的房產通常 不符合資格.
2. 開發必須增加房屋供應
房屋存量必須淨增加。例如,拆除一處住宅,並用 多棟聯排別墅或公寓.
3. 必須在四年內完工
開發必須在 四年的FIRB批准,否則可能被視為違反FIRB條件。
4. 必須提供完成證明
竣工後,開發商必須提交正式 施工完成證明及合規文件 向 FIRB 提出申請。
5. 成交前禁止轉售
該物業 不得出售或轉讓 在施工完成之前將其轉讓給第三方,以防止投機性轉售。
拆除與保留:FIRB 區別對待
FIRB 適用 不同的評估標準 取決於開發商是否計劃 保留或拆除 現有結構。保留遺產或結構元素的項目可能面臨額外的審查,並需要更詳細的可行性報告和設計文件。
最近,我們協助昆士蘭州的一家外國開發商向 FIRB 申請 聯排別墅開發 涉及 拆除現有租賃住宅. 談判購買合約需要特別小心,尤其是關於 結算時間和租戶休假,以確保在結算時遵守 FIRB 的規定。
ENSURE LEGAL – 為外國開發商提供策略性法律支持
鑑於澳洲不斷演變的外國投資規則, 購買現有房產進行開發需要仔細的規劃和精確的法律結構未能滿足 FIRB 條件或合約談判失誤可能導致申請被拒絕、延誤或承擔法律責任。
在 ENSURE LEGAL我們專注於協助外國開發商處理 FIRB 審批以及在昆士蘭州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各個方面。我們的服務包括 有條件合約起草、租賃終止策略、FIRB合規建議並與政府機關直接聯絡。
如果您作為外國投資者正在計劃開發項目,請聯繫 ENSURE LEGAL 今天—我們提供您在澳洲房地產市場取得成功所需的法律清晰度和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