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日,昆士蘭州一項新的附屬法規生效:《2026年昆士蘭州建築和施工委員會及其他立法修正條例》。昆士蘭州立法)
它對兩項現行法規進行了有針對性(但切實可行)的修改:
- 昆士蘭州建築和施工委員會2018年法規(許可申請機制、費用術語和內部交叉引用)。昆士蘭州立法)
- 2014年州處罰執行條例(針對指定法律的違規通知/罰款,包括昆士蘭建築委員會法案違規行為)。昆士蘭州立法)
本文重點介紹昆士蘭州的建築商、承包商、開發商和專案經理應該從中吸取哪些經驗教訓。
1)許可證:申請要求和費用術語已更新
該條例更新了昆士蘭州建築和施工委員會2018年條例第16條(許可證申請)。主要變更包括:
- 交叉引用更新:「第 33(1)(a) 條」替換為「第 33(1)(b) 條」(此項調整反映了法案結構的變更)。昆士蘭州立法)
- 費用條款已明確:第 16 條現在明確提及兩者:
- 申請許可證所需的費用,以及
- 許可證費用,
如附表7所述。 (昆士蘭州立法)
- 費用豁免措詞更新:該條例規定,許可證申請費和許可證費「予以豁免」(針對第 16 條涵蓋的相關途徑)。昆士蘭州立法)
- “從第16(7)條中刪除「合格證人」的定義,並相應地重新編號各款。昆士蘭州立法)
該條例還修訂了附表 7(費用),更新了對第 33 條各款的引用,並在附表 8(字典)中插入了「許可證申請費」和「許可證費」的新字典定義。昆士蘭州立法)
實際要點:如果您有內部檢查清單、入職資料包或範本合規說明引用第 16 條或提及“費用”,請更新措辭,使您的文件與 2026 年 2 月 1 日之後的草案相符(並且不要意外引用過時的段落參考)。
2)違規通知:昆士蘭建築委員會法案違規行為附表 1 的更新
該條例對 2014 年州處罰執行條例附表 1 進行了兩項與昆士蘭建築規範法相關的修訂:
- 它更新了侵權通知條目中之前提及的“第53(3)條”,現在改為提及“第53(4)條”。昆士蘭州立法)
- 第 53 條是「歸還許可證」的規定,第 (4) 款是與不遵守規定相關的違法行為規定(除非有合理的藉口)。
- 它插入了一條新的違規通知條目,內容為“第 109C 條”,違規罰款為 1 個罰款單位。昆士蘭州立法)
QBCC 法案第 109C 條的內容是什麼(用簡單易懂的話來說)?
第 109C 條是「聯絡方式變更」義務。該條要求持牌人在關鍵聯絡方式(包括住宅地址、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變更後的 14 天內,以書面通知委員會。昆士蘭州立法)
這在商業上為何如此重要:聯絡方式是送達通知、指示、紀律處分函件以及執行法定程序步驟的關鍵。如果企業因聯絡方式過時而錯過通知,後續成本(時間、糾紛風險,有時甚至涉及保險)可能遠高於更新聯絡方式此行政步驟的成本。
1 個罰款單位等於多少?
在昆士蘭州,罰款單位的價值由法規設定,並隨時間變化。截至2025年7月1日,1個罰款單位為$172.65。 (昆士蘭州政府出版品)
因此,以「1個罰款單位」表示的違規罰款目前為$172.65(未來可能會進行指數化調整)。昆士蘭州政府出版品)
您可以發布合規提示(客戶可以立即採取行動)
- 如有任何營運變更,請更新昆士蘭建築委員會 (QBCC) 的聯絡方式。
如果您的公司搬遷辦公室、董事調動、財務信箱變更或電話號碼變更,請將 QBCC 更新視為「第一天」的管理事項(並記下 14 天的窗口期)。昆士蘭州立法) - 不要忽視「歸還許可證」事件
暫停、取消或其他觸發條件可能會使持有人有義務在規定時間內歸還駕照;未歸還駕照可能構成違法行為(但須有合理的理由)。 - 更新模板和內部參考
如果您發布的部落格文章、客戶提醒或入職清單中引用了法律法規,請更新交叉引用,使其與生效後的草案保持一致。昆士蘭州立法)
常見問題部分(適合用作精選摘要)
Q1. QBCC修正案條例何時生效?
它於2026年2月1日開始。昆士蘭州立法)
Q2. 昆士蘭建築委員會(QBCC)的許可證申請有哪些變更?
它更新了第 16 條(許可證申請)及相關附表/定義,包括澄清「許可證申請費」與「許可證費」的區別,並更新了交叉引用。昆士蘭州立法)
Q3. 這是否會帶來新的侵權通知風險?
它更新了附表 1 的條目,以便可以透過違規通知制度處理某些昆士蘭建築委員會法案的違法行為,包括插入第 109C 條的條目,罰款為 1 個罰款單位。昆士蘭州立法)
Q4. 第 109C 節的內容是什麼?
昆士蘭建築委員會(QBCC)要求持證人在聯絡方式變更後14天內通知委員會。昆士蘭州立法)
Q5. 昆士蘭州 1 個罰款單位是多少?
截至2025年7月1日,1個罰款單位為$172.65(並可能隨時間變動)。昆士蘭州政府出版品)


